2020年浦东新区孵化器小微企业政策补贴(含2-3月份房租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0-2-19 10:42:59 [作者]盛古地产 [人气]9948
2020年浦东新区孵化器小微企业政策补贴(含2-3月份房租补贴政策) 一、申报对象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入驻经浦东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小微企业。2、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1、对2019年度获得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实际入驻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项目团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2、对创新型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按照2019年度空间使用实际面积、天数和所在区域的补贴标准计算;租赁工位的企业按照每个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年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承租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按其2020年度2月份、3月份所发生的实际租金给予100%补贴。 三、房租补贴申报材料(1)2019年度房租补贴项目需以下材料:①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成本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②2019年度小微企业房屋租赁情况汇总表;③2019年度电子缴税凭证;④企业首次入驻创新型孵化器证明材料(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⑤入驻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复印件,补贴限定2019年度发生的成本,银行走账凭证截止日期为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前。(2)2020年度2月份和3月份房租补贴项目需以下材料:①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成本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②2019年度电子缴税凭证;③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与非国有企业房产承租方的租赁合同;④企业与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签订的入驻协议、房屋租赁合同;⑤2月份和3月份的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 四、申报流程(一)网上申报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科技专项)服务平台(https://pdczkj.shcei.com.cn/web/index.jsp),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网上,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3、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所在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4、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运营方统一收集、核对、汇总、提交本载体内材料,核对无误后形成汇总清单,连同本载体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受理窗口。(二)申报时间1、网上材料申报时间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及2019年房租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24时。2020年2月份、3月份房租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24时。2、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及2019年房租补贴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09时—3月27日16:30时。2020年2、3月房租补贴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6日09时—4月17日16:30时。(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1、张江科学城内项目(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张江科学城内):张东路1158号3号楼3楼75窗口;2、张江科学城外项目: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90号窗口。
一、申报对象
1、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入驻经浦东新区科经委登记备案的创新型孵化器、科技企业加速器的小微企业。
2、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执行。
二、补贴内容和标准
1、对2019年度获得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奖项,且实际入驻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的项目团队,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
2、对创新型孵化器内的小微企业,按照2019年度空间使用实际面积、天数和所在区域的补贴标准计算;租赁工位的企业按照每个工位6平方米予以核算;单个企业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200平方米,年度最高额度不超过15万元。对承租非国有企业经营性房产的浦东新区创新型孵化器和科技企业加速器内的小微企业,按其2020年度2月份、3月份所发生的实际租金给予100%补贴。
三、房租补贴申报材料
(1)2019年度房租补贴项目需以下材料:
①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成本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
②2019年度小微企业房屋租赁情况汇总表;
③2019年度电子缴税凭证;
④企业首次入驻创新型孵化器证明材料(入驻协议或租赁合同);
⑤入驻协议、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复印件,补贴限定2019年度发生的成本,银行走账凭证截止日期为本申报指南发布之日前。
(2)2020年度2月份和3月份房租补贴项目需以下材料:
①入驻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成本补贴申请表(在线打印);
②2019年度电子缴税凭证;
③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与非国有企业房产承租方的租赁合同;
④企业与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签订的入驻协议、房屋租赁合同;
⑤2月份和3月份的房租发票及银行走帐凭证。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科技专项)服务平台(https://pdczkj.shcei.com.cn/web/index.jsp),通过“法人一证通”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进入项目申报系统后,在线填写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网上,附件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
3、企业网上提交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项目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连同附件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交所在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
4、创新型孵化器或科技企业加速器运营方统一收集、核对、汇总、提交本载体内材料,核对无误后形成汇总清单,连同本载体内企业申报材料一并提交至受理窗口。
(二)申报时间
1、网上材料申报时间
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及2019年房租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20日24时。
2020年2月份、3月份房租补贴网上申报时间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24时。
2、书面材料报送时间
支持优质项目入驻创新型孵化器及2019年房租补贴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09时—3月27日16:30时。
2020年2、3月房租补贴书面材料报送时间为:2020年4月6日09时—4月17日16:30时。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
1、张江科学城内项目(工商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均在张江科学城内):张东路1158号3号楼3楼75窗口;
2、张江科学城外项目:合欢路2号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90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