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领域)申报开始啦!
[发布时间:]2019-8-19 17:15:04 [作者]科经委 [人气]4207
为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上下游联动,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19〕3号),制定本指南。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征集范围专题1、创新药物临床研究。研究目标:通过支持生物制品、化学药物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加快上市。研究内容:开展生物制品的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药物、新型疫苗、蛋白及多肽类生物药等产品的开发,以及免疫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和干细胞技术、基因编辑技术及相关治疗技术研究;开展化学药物的临床研究,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神经退行性、呼吸系统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制。重点支持临床前合作研究及I、II期临床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究。研究目标:通过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研究内容:聚焦创新性强、附加值高的数字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治疗设备、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材、检查诊断仪器、个性化定制器械及诊断试剂等产品的研制。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3、支持医疗领域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研究。研究目标:通过支持在生物医药研发和临床诊疗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上的研究应用,提升疾病预防与诊疗技术水平,提高原始创新能力。研究内容: 对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大数据等在重大疾病的靶点发现、新药开发上的应用给予支持,对开发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设备等给予支持。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4、中医药临床研究及标准化研究。研究目标:通过支持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标准化研究,推进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内容:支持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支持开展中药临床应用技术标准研究。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申报要求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上海市医院共同申报,或联合1家上海医院及1家上海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合作单位需为一级法人单位,其中浦东新区医院要求二级(含)以上,区外医院要求三级(含)以上;科研院所要求市属及以上高校或研究所。对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批件、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其中合作协议应于2019年1月1日后签署。 3、联合攻关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四、申报程序(一)电子文本提交1、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11.136.105.154/web/)上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相关材料包括:i.项目申请表;ii.项目可行性方案;iii.项目查新报告;iv.合作协议书;v.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临床批件或证明、伦理委员会批准报告、已有专利等(1份材料请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17:30。 (二)书面材料提交 1、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线打印申报材料2份,项目任务(合同)书4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装订要求申报材料,任务(合同)书分开装订,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报送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78号科经委窗口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 ~11:30 ;13:30 ~16:30材料报送联系电话:曹老师,021-68542222-82141项目申报咨询电话:林老师,021-68540839附件: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申报表.doc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可行性方案.doc
为进一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上下游联动,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浦府〔2016〕128号)、《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操作细则》(浦科经委规〔2019〕3号),制定本指南。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工商注册、税收户管均在浦东新区,且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
二、征集范围
专题1、创新药物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生物制品、化学药物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药物加快上市。
研究内容:开展生物制品的临床研究,重点支持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抗体偶联药物、新型疫苗、蛋白及多肽类生物药等产品的开发,以及免疫细胞治疗、再生医学和干细胞技术、基因编辑技术及相关治疗技术研究;开展化学药物的临床研究,围绕肿瘤、心脑血管、糖尿病、神经退行性、呼吸系统疾病、重大传染病等领域的创新药物研制。重点支持临床前合作研究及I、II期临床研究。
执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
专题2、创新医疗器械临床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的临床研究,推进临床急需的创新医疗器械加快上市。
研究内容:聚焦创新性强、附加值高的数字医学影像设备、高端治疗设备、微创介入与植入医疗器材、检查诊断仪器、个性化定制器械及诊断试剂等产品的研制。
专题3、支持医疗领域的人工智能、大数据等应用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在生物医药研发和临床诊疗开展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上的研究应用,提升疾病预防与诊疗技术水平,提高原始创新能力。
研究内容: 对开展人工智能、医疗大数据等在重大疾病的靶点发现、新药开发上的应用给予支持,对开发人工智能辅助诊疗设备等给予支持。
专题4、中医药临床研究及标准化研究。
研究目标:通过支持中医药临床研究和标准化研究,推进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
研究内容:支持创新中药的临床研究,支持开展中药临床应用技术标准研究。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责任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不含涉密内容;申报单位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2、项目申报主体须由新区企业牵头,联合1-2家上海市医院共同申报,或联合1家上海医院及1家上海科研院所共同申报。合作单位需为一级法人单位,其中浦东新区医院要求二级(含)以上,区外医院要求三级(含)以上;科研院所要求市属及以上高校或研究所。对申报单位,需提交临床批件、正式合作协议等附件证明材料。其中合作协议应于2019年1月1日后签署。
3、联合攻关项目资助资金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30%,单个项目最高资助额度不超过200万元。资助资金应保障合作机构的各项经费支出。
4、已经获得国家、上海市和区级其他财政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申报本专项。
四、申报程序
(一)电子文本提交
1、申报单位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申报指南”所发布的条件和内容,在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平台网址:http://211.136.105.154/web/)上在线申报并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2、相关材料包括:
i.项目申请表;
ii.项目可行性方案;
iii.项目查新报告;
iv.合作协议书;
v.视项目情况补充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临床批件或证明、伦理委员会批准报告、已有专利等(1份材料请扫描在1个PDF文件上)。
3、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0日17:30。
(二)书面材料提交
1、获立项支持的项目,在线打印申报材料2份,项目任务(合同)书4份,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报材料一经发现有造假行为,区科经委将取消其申报基金项目的资格,并保留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2、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任务(合同)书分开装订,加盖公章。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申报材料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3、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
申请单位书面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
报送地址:浦东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合欢路2号)二楼78号科经委窗口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 ~11:30 ;13:30 ~16:30
材料报送联系电话:曹老师,021-68542222-82141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林老师,021-68540839
附件: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申报表.doc
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产学研专项(生物医药)项目可行性方案.doc